在交城县高国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与有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院依据山西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它就是用“我”的口吻来写的。传着传着,网上别的媒体的转载,就成了作者是我了,据说“我”还因为这个得了某个文学奖。从网上可以查到我得文学奖。那时候年纪小,也不知道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后来我写过一个澄清,但是也没什么太大的效果。
《北京: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张文中对我本人生活、学习情况的细节描述也与事实严重不符。由于内容过于荒诞,我不再一一说明。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