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制度,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梅根法案”。经重大案件推动,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1996年联邦“梅根法案”出台,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
性侵儿童处于冰山下的状态,受害儿童报警的可能性较小。相当一部分儿童没有防性侵意识,缺乏辨识能力。性侵儿童案30%以上是非常熟的人,儿童因此不敢说、不能说、不愿说。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她介绍,很多国家对性侵儿童,形成预防、案件处理机制、惩治犯罪、对儿童被害人保护和救助等一个完整的儿童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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